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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程序是因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而启动的救济程序,同时也是专利审批程序的延续。
复审是咋回事
复审程序是因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而启动的救济程序,同时也是专利审批程序的延续。
理由和证据的审查
在复审程序中,合议组一般仅针对驳回决定所依据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
审查方式
针对一项复审请求,合议组可以采取书面审理、口头审理或者书面审理与口头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
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
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简称复审决定) 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1) 复审请求不成立,维持驳回决定。
(2) 复审请求成立,撤销驳回决定。
(3) 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驳回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
复审程序的终止
复审请求因期满未答复而被视为撤回的,复审程序终止。
在作出复审决定前,复审请求人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已受理的复审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复审决定作出后复审请求人不服该决定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维持该复审决定的,复审程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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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无效宣告程序的审查原则有哪些
普遍适用原则
合法原则
公正执法原则
请求原则
依职权审查原则
听证原则
公开原则
无效程序还应当遵循的原则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专利复审委员会还应当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当事人处置原则和保密原则。
一事不再理原则:对已作出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权,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和审理。
当事人处置原则:请求人可以放弃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及证据。对于请求人放弃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通常不再审查。
保密原则: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合议组的成员不得私自将自己、其他合议组成员、负责审批的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对该案件的观点明示或者暗示给任何一方当事人。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维持专利权有效
费用
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无效宣告请求费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无效程序的终止
请求人主动撤回
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驳回请求
审查决定已做出,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或者生效判决维持审查决定
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之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或者生效判决维持审查决定,针对该专利权的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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