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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注册的一些小知识,创业者必看!

    时间:2017-09-14 13:16 作者:admin 点击:

    一、“注册资本”不等于“实缴资本”更不等同于“公司实力”
     

     

    从2014年开始,公司注册资本正式改为认缴制。那么什么是认缴呢?意思就是说股东承诺在某个期限内缴纳的资本。你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并不意味着公司现就有固定50万,同时也不是公司已经给对公银行账户缴纳了50万。只能代表说,公司各股东在承诺的某个时间段内将一亿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小编提醒,如果想知道一个公司到底有没有进行实缴,可以该公司银行缴款单为准,或验资报告程序。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是“注册号”
     

     

    就拿数字的个数来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18位,通常由数字和字母组成。而注册号是15位,纯数字组成。两者互不冲突,每个企业都拥有唯一的注册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小编教你一个区分小技巧:应该都知道营业执照上只显示其中一个号码。出现的是15位注册号的话,那说明企业还没有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多证合一)”。通常注册号多用于工商内部,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部门通用。

     

    温馨提醒:相关要求2017年底要全部完成“三证合一”工作。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即时检查自己的执照。

     

    三、“企业名称“不是“永久不变”的
     

     

    同一时间,一个企业只能设一个名称,但不是永久不变的,企业名称可以进行变更。有相关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不得变更。因某些原因更改名称的,可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寻找相对应企业。

     

    四、“住所”不一定是“实际业务经营地”
     

     

    公司的住所指的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但不等于公司实际业务经营地。存在如下情况:如建筑业类的公司;目前已有允许一照多址的特定条件;公司地址发生变化,必须到工商部门做地址变更申请登记。

     

    五、“经营范围”不一定是“实际经营范围”或“可以从事经营的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不等同于其实际经营范围,不是说执照中经营范围里面写的内容,公司都可以从事,国家限制的除外。也不是说公司具备足够的资质可以从事所有经营范围,要看该企业是否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或者资质证书了。

     

    六、“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公司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公司就职,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或经理。(监事、公务员、无民事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当法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但不一定必须是股东,可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可以不是。

     

    七、“营业期限”不是“房屋租赁期限”
     

     

    从文字意思上就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营业期限可以变更,同时公司也可以申请注销,营业期限不受房屋使用期限的限制。

     

    八、发证机关越大就意味着企业越有实力?
     

     

    总有人这么认为,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肯定就比县工商局登记的企业规模大、实力强。其实不然,公司登记的基本原则是按照所在地登记,并不能根据所在地就判断企业规模及实力。

     

    九、注意区分企业类型
     

     

    自然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独资、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十、领取营业执照就等于完成注册了?
     

     

    成功办理营业执照后,还需进行几个非常重要的事情:

    1、刻制印章、办理对公银行账户开户;

    2、及时到税务机关登记报道,并每个月依法纳税申报;
    3、及时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及资质证书,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可开展经营活动;
    4、按时公示企业信息,企业年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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