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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理解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申报通知?

    时间:2018-06-08 15:48 作者: 一叶 点击:

      
        既兴发挥,歪歪下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申报通知,仅个人茶余饭后信手而写,供各位申报研究院的童鞋参考,被带坑里后果自负(斜体字是通知原文)!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注:(各有关单位),所以申报研究院还跟经信委、发改委有关,在申报材料中的承诺函需要经信委、发改委盖章。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企业研究院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引导示范作用,根据我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及《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14150号)要求,现将2018年省级企业研究院建设申报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注:根据《管理办法》150号文件,省级研究院的评价体系分“3个一级指标(分别为研发条件和实力25分;研发活动和成果35分;研发绩效和行业贡献40分),13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虽然这是个评价体制,但是从中我们也可以窥视到研究院申报材料准备要重点要关注什么。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支持方向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主导产业。重点支持:

       1.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量子通信、移动互联网和集成电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2.智能机器人、3D打印及控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与智能测控部件、新型激光器、智能农业装备等智能绿色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3.环保装备、半导体照明等清洁高效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4.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航空与智能绿色轨道交通装备、超大型船舶设计与制造等绿色智能交通产业;

       5.石墨烯、高性能功能材料、生物基高分子材料、传感、探测和显示材料等新材料产业;

       6.安全生态“三药”创制、安全生态种养殖等现代农业;

     

       7.生物医药、高端医疗装备与器械等大健康产业;

       8.纺织、服装、皮革、化工等10+1”传统产业。


     

     注:支持传统产业升级,今年加入10+1,对各位申报的企业是个好消息。还有企业进入不了支持方向和重点?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主办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以上,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相对集中研发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


        注:销售收入和研发投入:通过审计报告反映,如年度审计报告中已反映研发经费则可以不用另外做专项报告。

       专职研发人员:需要罗列明细表,通过财务报表中是否把工资单独核算、是否参与研发项目等进行判断,研发人员如属于人才计划务必要在详细信息里勾选,有利于判断研发人员。

       研发场地:通过现场考察是否属于相对集中放置研发设备的场地,该研发场地有必要的软硬环境建设等;

       科研设备原值:特别注意是原值而非折旧后的价值,应与核心研究方向有关联性,不要把生产设备列入其中,共用设备做好使用分类表,科研设备原值可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注意别闹出整个企业的固定资产设备都还没研发设备高的笑话),但是必须能提供相应的清单,该清单(含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购入设备时间、购买发票编号、原值价格、主要用途)并能提供相应发票复印件备查。


     

       2.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不包括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注:取得方式必须是自主研发,近3年包括当年既(2015年-2018年3月),企业需提供专利证书、最近一次缴费发票等。专利必须和核心研究方向相关(可通过提供专利权要求书方便专家了解)。


     

     

      3.已拥有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包括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


     包括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等省级以上的研发机构。

       提供相应的批复文件或证书,不能简单的牌匾照片。

     


     

      4.已有效整合企业内外部各类创新资源,有相应组织架构、资金投入、制度建设、运行机制;


       研发机构在企业中必须是一级部门架构,不应放置在某个部门下,并有相应的研发投入核算制度、研发奖励制度、项目研发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产学研合作、大型研发设备对外服务制度。并能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证明这些制度已落实。


     

     

      5.主办企业近3年内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违法行为。


      以相关部门查询函为准,得益于“最多跑一次”今年不需要企业一家家单位敲门盖章了,由相关受理部门统一发函查询,近3年指2015年至申报前。


      对培育、做强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显著作用的企业,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就是传说中的原则之外的神来之笔,如果符合这点,那恭喜你进入“传说”之例。其余企业要申报研究院必须同时满足以上5个条件。


          特别忠告:1、企业研究院取名建议:浙江省+企业字号+核心研究方向+研究院。

     2、销售收入应是审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既主营业务收入加其他业务收入。

     3、主要研究方向应结合通知里支持方向和重点,书写相应的技术,而非写个笼统的产品。

     4、企业所属行业尽量不要选择其他,除非确实以上8个多不属于。


     

      三、其它要求

      1.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切实减轻申报企业负担,此次申报工作统一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办事大厅”(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 )进行网络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请申请单位选择“省级企业研究院认定”,点击“网上办理”,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申报系统。(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1-85214237、85118011)。

           2.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会同发改、经信部门在网上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统一查询出具申报企业的环境污染、消防安全生产、税收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有无违法行为证明。

     3.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科研设备原值和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可以计算到20183月底;近三年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违法行为是指2015年至申报前有无上述行为。其他数据一律截止到2017年年底。

    四、申报时间

    请各设区市于201872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并及时提交。

        政策咨询:省科技厅         郑寅,电话:0571-87054006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金鑫,电话:0571-87054141

        技术咨询:陶砾,电话:0571-87054113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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