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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假汇单牵出百亿虚开案……

    时间:2017-12-19 17:14 作者:admin 点击:
    业务对象遍布全国23个省、市,销售金额达几十亿元,企业在高档写字楼中办公……违法人员营造的企业经营“红火”景象似乎天衣无缝,但纸包不住火,一份伪造的银行汇单让这一切露了馅……
     
     
      近期,浙江省舟山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协查线索,与公安部门联手调查,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案。以王某为首的违法团伙设立6家粮油贸易企业,从辽宁、上海等地企业接受虚开发票2.3万多份,涉及金额56.54亿元,税额7.35亿元。同时,在无真实购销业务的情况下,向江苏、河南、安徽等23个省、市的366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817份,涉及金额56.54亿元,税额7.35亿元。目前,王某等9名团伙成员均已落网,案件已移送当地司法机关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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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可疑的银行汇单 
     
      不久前,舟山市国税局稽查局收到了一条来自上海税务机关的发票协查信息,信息称舟山XL贸易公司开具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疑点突出,请检查人员帮助予以核查。
      检查人员了解到,XL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为王某,主要从事粮油贸易。
      检查人员随后与该企业负责人王某取得了联系,王某称企业日常开票、记账等业务均由中介机构代理,如有涉税事宜,他可联系公司其他人员配合税务机关。随后, XL公司人员通过中介机构将相关涉税资料送至税务机关。检查人员核查后发现,该张发票业务所涉及的合同、提货单、物流单据以及银行汇单均齐全,未见疑点。检查人员将相关合同、银行汇单等复印后,与协查报告一同传回了上海税务机关。
      但不久,检查人员接到上海方面税务人员电话称,经核实,XL公司该张发票业务涉及的银行汇单信息有假——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并无砖桥支行,怀疑为虚假单据。检查人员认为,XL公司涉嫌虚假支付、伪造购销业务,决定对该企业实行现场核查。
      XL公司的新址位于某写字楼中,业务室、财务室一应俱全,电脑等办公设施也很完备。公司财务负责人甄某向检查人员表示,该公司是一家正规的大公司,主要从事粮油贸易,业务遍及国内20多个省市地区,年贸易额达上亿元。
      但检查人员发现,甄某声称贸易额逾亿元的这个“大公司”业务并不繁忙,偌大的办公区域内人员稀少,除甄某外,只有几名看上去很清闲的工作人员。而且在该公司大门外,同时还挂着另外5家商贸企业的名牌。经了解,这5家企业与XL公司为关联公司,老板均为王某,都从事粮油生意,财务核算和涉税事务也均由中介机构代理。
      发票业务造假、经营现场情况与业务额存在巨大反差、一址多企……经验丰富的检查人员认为,XL公司及同址存在的5户企业疑点较大,随即依法调取了该公司所有会计凭证、发票抵扣联等资料,封存了该公司10台办公电脑,并迅速与中介机构联系,取得了另外5户企业的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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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家“孪生”的粮油公司
     
     
      检查人员依托金税三期信息系统和自行开发的涉税单证底账分析系统,对XL公司与另外5家企业的账簿资料信息分析后发现,企业疑点重重。
      其一,6家企业相似程度极高。6家商贸企业均为2014年后以招商引资方式进驻舟山市,公司销售产品均为粮油类产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互为交叉,均为王某、王小某和甄某等人。
      其二,领购开具发票手段一致。6家企业成立并申请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均在短期内大量对外开具发票。据统计,6家公司在2014年~2016年期间,累计对外开具发票6817份,涉税金额达56.54亿元,涉及税额7.35亿元,但6家企业3年中实际纳税额合计才20万多元。
      其三,购销模式雷同。检查人员依托征管系统,对6家公司的进销项发票流向核查,发现该6家公司销售地或货源地重复较多,且都为购销“两头在外”。从发票信息看,6家公司间还存在互相交叉开票行为。
      其四,从XL公司和其他5家企业的账簿等资料看,企业财务核算极不规范,账簿中无人员工资、差旅费用等成本项目,购销合同也缺少对方单位公章。此外,在核查XL公司办公电脑信息时,检查人员发现了刻制公章的软件和制作银行汇单的制图软件,在软件制作页面上还留有企业人员制作的一张银行汇单图片。
      此时,舟山市国税局稽查局又陆续收到了来自江苏、福建、河南等地的涉及6家公司的已证实虚开发票协查信息。
      综合以上疑点信息,检查人员认为XL公司等6家企业具有以团伙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嫌疑,且涉案金额巨大。舟山市国税局迅速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双方抽调8名干警、20名税务人员成立专案组,对6家企业立案调查。
      分析研讨案情后,专案组成立了外调组、资金组、抓捕组和审讯组等5个工作小组,准备从企业票流、资金流等方向开展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对涉案嫌疑人的追踪布控工作也同时展开。
      在人民银行舟山支行的协助下,资金组查询了6家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27个个人银行账户,以及14个对公账户的流水信息。表面上看,6家公司的对公账户与上下游企业账户间款项往来正常,但办案人员对总计提取的1.5万多条流水信息仔细分析比对后发现, XL公司等6家企业对公账户通常会将资金汇入王某个人账户,随后王某账户将款项转汇给200多个身份不明人员的个人账户。办案人员对这些不明人员个人账户追查后发现,这些人员多数为涉案企业下游企业员工。这些人员收到资金后,会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企业账户,随后汇入XL公司等6家企业的对公账户。资金流核查结果显示,6家涉案企业与下游企业和人员之间存在明显资金回流现象。
      外调组对涉案企业发票来源地和销售地信息汇总统计发现,这些企业遍布全国23个省、市,涉及562户企业,其中上游开票企业196户,下游受票企业366户。专案组选取了发票金额较大的13家上游企业和72家下游企业,派出了25人兵分11路,赴江苏、河南等地外调核查。经过1个多月调查,7家上游公司被证实存在虚开行为,6家上游公司业务虚假存在票货不一致情况;而72家下游企业经核实,一部分企业存在虚构业务接受虚开发票行为,另外一部分企业已注销和走逃,其中25家下游企业涉案人员因涉嫌虚开已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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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名“散伙”未遂的涉案人员
     
      随着调查范围的不断扩大,案情逐级上报,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的重视,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对案件涉案企业实施协查。舟山国税局稽查局加班加点在7天内向全国23个省、市地区的涉案企业发出1.9万多份协查函件,在各地区税务机关协助下,收到了279家企业的已证实虚开或走逃的回函信息。
      专案组经过布控了解到, XL公司负责人王某目前在青岛地区活动,另外涉案8名人员除甄某外,7人都不在舟山。但经过监控专案组获知,涉案7名人员约定近期将到XL公司办公地开会,进行最后一次“收入”分配——这一迹象显示,违法人员已有走逃迹象,抓捕工作已刻不容缓。
      经过周密部署,在7名涉案人员回舟山会晤时,专案组同时在青岛、舟山两地实施抓捕行动,王某、王小某、甄某在内的9名团伙人员悉数落网。
      在随后的讯问过程中,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翔实证据,王某、王小某、甄某等9名违法人员对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以王某为首的违法团伙,利用舟山市招商引资之机,在舟山综合保税区先后设立了6家粮油贸易公司。团伙分工明确,王某负责虚开流程设计规划和资金控制,王小某负责上游企业业务,联系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从事少量真实采购业务以进行伪装,甄某等6人负责联系下游企业并对外虚开发票,通过收取开票金额7%开票费方式非法牟利。
      经查,2014年7月~2016年11月期间,王某等9人共向全国23个省、市的366户企业虚开发票6817份,涉及金额56.54亿元,税额7.35亿元。相关地区税务机关在收到舟山市国税局稽查局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后,及时采取措施,已挽回税款损失20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当地司法机关审理。
     
     
     
    ↓ 要案点评 ↓
     
     
    发现疑点要及时跟进


    舟山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张波
      
    本案是一起以团伙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例。违法人员结成团伙,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利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之机设立多家企业,名为从事粮油贸易,实为对外虚开非法牟利,涉案金额巨大,致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为害严重。  
      本案中,违法人员非常狡猾,伪造业务流、发票流和资金流,企业选址高档写字楼办公,以此将企业伪装成从事正规贸易、年营业额逾亿元的“大企业”,但汇票造假、账目混乱、合同缺失、一址多企……经验丰富、目光敏锐的检查人员还是从企业的种种异样行为中发现了疑点,通过一系列调查,剥去了违法人员布设的“迷障”。  
      本案的成功破获,得益于调查方向的准确选择,而这与检查人员缜密、准确的数据分析工作息息相关。本案涉及的上游、下游企业众多,信息繁杂,检查人员不辞辛劳,利用征管软件、协查信息系统,以及自行开发的涉税单证底账系统等软件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对企业信息、发票信息等进行分析比对,正确确定了票流和资金流的调查目标和方向,为案件的最终查结奠定了基础。  
      本案的查办提醒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监管中,需要格外重视购销“两头在外”商贸企业的涉税指标和经营动向。对具有短时间内大量对外开具发票、存在大额抵扣、税务登记信息频繁变更、进销品目异常等特征的“两头在外”商贸企业,在加强企业经营合理性分析的同时,要对风险企业加大实地巡查和账簿核查力度,以及时识别虚开违法行为。本案中,检查人员正是通过实施实地巡查、核查会计核算信息等措施,迅速确认了企业虚开嫌疑,为随后的案件查办赢得了时间,使违法人员未及毁灭证据和逃遁即已落网。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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