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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局突然对这家企业近三年的私人账户收款进行

    时间:2017-09-06 08:36 作者:admin 点击:

    私人账户收款曾经是偷税必选

    发票是税务监控企业纳税的最主要依据,也是监控企业是否偷税的手段。
     
    既然税务是通过发票控税,那我销售东西不开发票不就发现不了吗?
     

    清查三年的对私收款!
     
    案子发生在北京的城市副中心之称的通州,公司属于新三板企业。
     

    稽查看点:
     
    1.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某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合计汇入金额 4,197,447.08 元。
     
    在此提醒,千万不要以为税务不会查你们的个人账户,只是时间未到,金额未到而已!
     
    2.通过调查,上述两个账户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收取金额共计 4,197,447.08 元(不含税金额为 3,587,561.61 元),其中:1,368,229.53 元已经在 2013-2014年期间确认了收入纳税申报,剩余 2,219,332.08 元应在 2013 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应追缴增值税税款共计 377,286.46 元。公司 2013 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收入 2,219,332.08 元,确认成本 1,813,269.08 元,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406,063 元,应追缴 2013 年度企业所得税101,515.75 元。
     
    3.税务一下子对公司进行三年税务大清查,之前的努力算是白费,不仅要补税还要进行罚款!
     
    4.光调查案件就用了一年时间,什么查不出来!
     
    公司解释说,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 日收到通州国家税务稽查局关于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涉税情况检查的通知,期间通过自查和报送相关材料接受检查。在 2017 年 5 月 5 日和 5 月 15 日通州国税稽查局分别给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查了,什么不解释,程序你懂得===自查、协查、处罚通知、告示。
     
     
    这三类隐匿收入方式最危险!
     

    1.通过往来科目进项隐藏!
     
    什么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这些科目在税务稽查中都是地雷!
     
    2.实际库存远低于账面价值。
     
    不做收入,所以不敢走成本,什么仓库什么都没有了,但是账上挂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库存。
     
    3.长期亏损必有问题。
     
    现在往往以三年为一个区间,一家企业不可能长期亏损,尤其是那种毛利明显偏低的,请做好自查!
     

    点评:
     
    1.私人账户收款不再安全。
     
    不要拿着税务不能轻易检查个人账户作为令牌,只要税务发现你们有隐藏收入的可能性,必定进行严查!
     
    2.税务稽查非常精准。
     
    经常有会计朋友问我,现在税务并不是稽查是摇号制吗,那是不是一般不去企业稽查了啊?
     
    这里明确一下,这绝对是误区。
     
    现在的稽查是更加精准,更加公平合理,而且对虚开发票、偷税的稽查力度更大了!
     
    3.税务稽查箭在弦上!
     
    案例可能说了隐藏收入风险很高,发票虚开、虚报费用、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加计扣除不合理、双软认证不符合条件。


     


    来源:上海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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