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企认定体系中,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规定,国家仅设置到省级认定办(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以理论上市(县)的相关部门只有协助省认定办形式审查的权限,完成形式审查后,上报省认定办,由省认定办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和公示认定结果。所以下文对于形式审查理解不扩大到需要专家层面判断的内容。

 一、关于认定范围。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限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查账征收形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企业不受是否属于规上企业的限制。

审查理解:1、时间判断:核对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然后推算到高企申报通知中的截止时间为止。

 2、辖区税务局确认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是否都为查账征收。

     3、受限条件判断:取消一切地方制定的申报高企前置条件,但是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建设体系应不属于前置条件,只要其不妨碍其他非梯队体系内的企业申报。   

    二、关于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拥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类知识产权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类知识产权。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重新认定企业前次申报已使用过的知识产权本次申报不能重复使用)。确认知识产权处于有效期内。 

审查理解:1、拥有知识产权判断:核对申报书中主要产品(服务)占比,PS产品与同类产品竞争优势的体现是否和专利一致;核对专利权人(如有共有专利权人看是否有相关放弃说明)。

2、专利类别要求判断:3年前的类知识产权是否已在过去申报高企中使用。

3、专利有效性判断:核对所有专利是否有上年度缴费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则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交费信息查询页面打印件),如当年度还处于授予通知的核对是否已缴费,当年度获得专利证书则无需提供发票。

    4、提供专利权利要求书以方便专家核对专利与产品相关性。  

三、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主要产品(服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范围。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审查理解:1、技术领域判断:申请书中PS是否描述出具体的高新领域;PS选择的高新产品领域是否涵盖了企业注册表中的高新领域;主要RD的高新领域是否和PS是一致的。

2、核心专利判断:主要产品(服务)应知识产权获得情况及其对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的支持作用栏里逐一简要说明并标示相关知识产权名称及编号,并勾选相关关联专利和选择是主要产品选项;计算主要产品是否已占50%。PS产品在同类产品中的竞争优势体现是否符合专利。

3、高新产品(服务)应提供相应的相关生产批文、或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四、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根据对企业的了解情况,判断企业填报的“研究开发活动及研发项目”的真实性,查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审核归集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合理性以及占销售收入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要求。合理性审查格式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行。

 审查理解:1、研发活动真实性:查阅企业立项文件,立项任务书,核对研发人员工资归集情况(金额、时间)合理性比对,核对研发材料领料单,研发活动中期报告,项目研发费构成合理性,研发设备情况等。

 2、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报告数据,辅助账设置情况; 销售收入口径是否和指引一致。

    五、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所描述的核心技术或创新点应当与申报的高新技术领域三级类目领域对应文字说明相对应。查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审核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归集,是否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审查理解:1、高品收入归集判断:审计报告是否逐项分别列出上年度高新产品收入;高新产品计入的财务依据。

2、高品占比判断:核对PS和专项审计报告数据,核对高品占总收入之比是否符合要求,审计报告中对于总收入的口径是否符合指引要求。

六、关于科技人员占比。根据日常工作对企业了解的情况,查阅相关申报资料,判断企业当年职工总数、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的统计是否属实,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是否达到《认定办法》规定不低于10%的要求。

审查理解:1、总人数判断:提供近1个月和2016年12月份社会保险证明,兼职是否有相应合同。现场可调取企业工资册结合产业、保险证明判断人数的合理性、企业总人数是否按指引要求计算平均数。

2、科技人员数:全体科技人员信息汇总表(格式参考见市局通知),和核对全体科技人员信息表在上年度是否都关联RD(研发团队管理人员除外);核对发生在上年度的RD项目立项表(含企业自主立项)中的研发参与人员;核对研发费用辅助账中的科技人员表(现场);

3、科技人员占比判断:计算科技人员占全体职工比例,占比与企业产业特点相联系。

    七、关于中介机构。各地高企认定办应当对照《工作指引》对中介机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确定。 

审查理解:1、无违规判断:在注协发了个文件不开证明的情况下,据说可以(有待进一步确认是否可以)通过全国注协网站查询无违规情况后截图,事务所盖章确认(个人感觉还是非常草率的,a、那个网站有的信息填写明显不全或不真实也可以存在;b、网站无法提供能打印出防伪标识的打印件,截图盖章太容易造假); 申报材料中事务所提供承担认定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证书,全年月平均人数说明(盖章)。


来自:公众号一叶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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