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厅开展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目的

为加快推进创新创业,加强精准服务,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壮大,将其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对象,根据我省十三五全省科技重点工作安排,启动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千企攀高计划。

二、评价对象

1、已经是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且还不是高新技术企业。

2、已纳入创新云平台管理和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既已认定省科技型企业每年都如期完成备案管理(完成快报填报)。

三、评价条件

(一)至少有2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发展情况统计和相关财务数据。

解释:企业可以是上年度新获批省科技型企业(意味着只备案一年),但是必须能提供完整的2个会计年度企业发展数据。

(二)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三)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与主营产品(服务)紧密关联。

(四)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各设区市科技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条件设置。

 四、评价流程

 

 

五、评价指标和分数计算

    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核心评价指标权重与标杆

 

指标

单位

权重

标杆值

满分

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幅

%

20

80

20

利税总额年均增幅

%

20

80

20

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

%

20

10

20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

%

20

5

2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总收入比例

%

20

60

20

 

附加指标。获得非关联第三方股权投资。股权投资500万元以内的加分值5分,500万元(含)以上的加分值10分。已在新三板、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等市场挂牌的加分值10分。

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结果以标杆评价综合得分和附加得分之和按得分高低排序。

六、企业网络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企业打开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用省科技型企业填报快报的账户和密码进行登录(截止目前经测试还有部分企业登录提示密码错误,则请登录http://tjdc.zjkjt.gov.cn/index.action)

        企业务必注意各县(市、区)因为工作安排因素,截止时间可能会相应的不同,请按各县市区截止时间安排上报。

       由于省科技型企业快报都是当年12月就进行申报,所以上表中的2016年数据取自2017年快报中的去年同期数据,同理2015年数据取自2016年快报中的去年同期数据。相应的2017年整年数据就无法从2017年快报中提取,需要企业自行填报。

        七、温州各县(市、区)需要完成推荐流程

        1、用快报管理员账户登录科技厅云平台,导出省科技型企业2016年快报,2017年快报。

        2、根据往年快报数据对已填报高成长型企业报表的企业数据进行对比、判断、核实数据。

        3、按照指导意见上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核心评价指标权重与标杆”公式对已核对后的高成长型企业报表数据进行算分,对上报企业的得分进行排序,按照名额推荐上报(网络验收上报和纸质及电子稿推荐函、附件1、附件2)相应数量的企业。
 


来源:一叶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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