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版权保护是内容产业发展的基石,包括主流网站在内的互联网内容产业曾长期处于“侵权格局”之下。目前,通过司法救济、行政保护、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等多方面的综合治理,这一局面已得到根本改变。大环境好转之后,互联网知识产权还面临哪些问题和挑战?未来的保护将走向何方? 

 
 
 
 

“当下,互联网内容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包括知识产权版权交易规模和授权衍生周边在内的产值预计已突破5600亿元。”腾讯集团法务部总经理江波在日前召开的第七届中国国际知识产权新年论坛上提出,版权保护是内容产业发展的基石,包括主流网站在内的互联网内容产业曾长期处于“侵权格局”之下。通过司法救济、行政保护、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等多方面的综合治理,这一局面已得到根本改变。大环境好转之后,互联网知识产权还面临哪些问题和挑战?未来的保护将走向何方?

传统挑战与新技术融合

  “明显可以看出,行政、司法力量对知识产权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江波说,随着2015年10月《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2016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中国好声音”案件的判决、2016年11月《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行政、司法手段的干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逐步加强。

  江波举例说,同时也不能忽视,互联网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仍面临新的挑战,如判赔金额仍然总体偏低,尤其是在视频和音乐等领域;互联网产品更新迭代快,如手游等生命周期短,对诉前、诉中禁令的需求更加迫切,但实践中支持较少;云盘分享、聚合盗链APP的侵权问题较为突出,对整个产业伤害较大。此外,小网站和非法资源网站等仍然具有一定规模,也亟须通过资质审查、黑名单等制度从源头上根治。

  近几年,“商标恶意抢注”“傍名牌”等成为实体经济的一大困扰,在互联网加速融入生产、生活各个角落的同时,这些传统挑战在互联网世界也已经体现出来,不再专属于某个领域。

  据江波介绍,互联网商标恶意抢注、傍名牌等情况是最为突出的商标问题,以腾讯开发的产品为例,根据腾讯公司产品上线后的商标监测数据,自2011年9月“英雄联盟”上线以来,第三人向商标局递交的“英雄联盟”同名商标申请记录已有51条;自2011年1月微信上线以来,“朋友圈”同名商标申请记录已有84条,“扫一扫”同名商标申请记录已有55条,“摇一摇”同名商标申请记录已有93条。“我们认为,使用是商标的灵魂,不使用则无价值,也期待司法裁判能进一步引导相关规范的建立,遏制恶意抢注行为。”

  据了解,司法实践中,法院的裁判方向也符合这一趋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此前“飘柔”商标案中做出阻止恶意抢注的商标获准注册的判决。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第1款,已注册的商标如果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可以宣告无效,但并未规定如果在申请阶段发现恶意抢注行为该如何处理和维权。“举重以明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在日前召开的建院两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就曾表示,根据字面理解仅适用于已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情形的,同样适用于商标申请注册阶段,不具有使用意图而大量申请与他人知名商标相近商标的行为属于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不正当手段”,司法实践中应坚决遏制这种恶意抢注行为。

专利即将转为核心战场

   与专利发展的大趋势相吻合,互联网领域的专利布局数量也在持续增加。公开数据显示,BAT几大互联网企业专利持有量以腾讯最多。截至去年7月,腾讯公司的中国公开专利数量已达到11000多件,在国际上也仅次于微软和谷歌。

  现阶段,已成型的互联网领域的专利布局以防御性布局为主,即防止自身侵权。”江波表示,此后,“互联网+新技术”如智能家居、智能交通、可穿戴设备以及对图形用户界面设计的保护等成为新的增长点。据统计,2016年,阿里、百度、腾讯等公司在“互联网+新技术”领域持有的专利数量均已达到2000件以上,小米、乐视等公司的专利数量更是快速增长,以乐视为例,其在该领域的专利持有量已从2012年的不足百件成长到2016年的5000件。

  “就全球专利数量来说,中国企业整体还相对处于劣势,随着中国互联网企业市场规模的扩大,国际化及技术创新的发展,知识产权领域将会面临一系列来自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专利蟑螂(也有称为‘专利流氓’)以及开源软件专利权人的挑战和纠纷。”江波分析。

  互联网领域专利大战已出现端倪,可以预见,我国互联网企业将从注重专利知识产权的防御模式转向主动出击布局、保护和反击。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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