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两张疑似关于最终版本的新三板分层方案的网络图片在三板圈内流传,根据图片,最终版本的新三板分层方案将采取差异化标准和共同标准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出创新层企业。
差异化标准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类似,但标准一和标准三有改动。
其中,标准一删除了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标准三中,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改为了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并加入了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的限定条件。
而企业想进入创新层还需符合以下共同标准:最近12个月(每年4月份最后一个转让日为截止日)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累计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附上此前的分层标准:
差异化标准:
标准一: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标准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
(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2)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
(3)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标准三: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
(1)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3)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共同标准:
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本文来源:犀牛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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