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走在创业路上的小伙伴们是否有过这样的想法:
商标注册?专利保护?这些不重要,等我把产品做出来再说吧
专利保护知识产权布局?不着急,等我的产品有一定知名度再着手吧
我的产品会有侵权风险?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啊,世界这么大,我已经在使用的商标怎么可能已经被别人先注册?
有过以上想法的小伙伴们,在创业的后期是否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哈哈,我的产品完美做出来了,简直是对我们自主品牌的完美诠释!”
“ 什么?!我们的商标已经被人注册了? 还是在我们的业务分类里? 怎么办,要不要买回来,还是换个商标(或品牌)?“
“总觉得如果换一个品牌、产品与灵魂就不能完美契合,这种滋味,你懂的”。
”哦耶!我们努力和付出终于有回报啦,我们的商标(或品牌)已经在圈内颇有知名度啦,我要开始注册商标啦!“
“ 啊?!我们的 logo(或品牌)已被别人注册了了,怎么办,真是欲哭无泪啊,当初怎么就没有想到注册?“
”在我们的技术大牛的攻坚下,想出了一个完美的方案解决了这个业内的难题,简直是行业创举啊!“
“咦,怎么没有人买我的产品呢,什么?竞争对手做出了高仿品?!我一定要告他们侵权!律师见面就问,您有申请专利吗?”
“产品终于完成上线,用户数量破百万,真是可喜可贺啊!”
“什么?!有人要告我们的 logo 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被判停止使用并要巨额赔偿,我的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正在进行融资,竞争对手起诉我们“商标侵权”,用高额赔偿来进行威胁,融资不了了之……”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意识到,如果在创业初期不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可能会给创业公司造成比较棘手的麻烦。
在创业初期,知识产权保护虽然不能马上为企业带来直接的利润,但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未来无谓的损失和风险,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建议大家在进行产品研发和业务构建的同时,也要做好早期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不同创业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重点
知识产权从分类上看主要包括:
线下部分:商标,著作权,专利;
线上部分:域名。
从品牌塑造的角度来讲,互联网创业企业公司名称、产品或服务名称(品牌)及公司域名最好能够相同或尽可能保持一致,因此线下及线上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共同进行。
互联网创业企业应根据自己业务类型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保护,比如以软件开发为主营业务需重点关注:
Logo 的商标保护
ICON 的著作权保护
自主开发的软件模块及工具的著作权保护
域名保护
以高科技产品的研发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除上述外,还需要关注专利部分的保护。
从阶段上看,商标和域名是创业初期最先需要着手的,即在确定品牌或产品名称时即可以开始做的,毕竟互联网创业企业无论主营业务是什么,都和上述两项知识产权分不开。
知识产权布局,听起来有些高大上,在创业最初期阶段也许不用马上进行,但在产品上线或销售之前,还是建议请专业的律所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统筹规划,以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或纠纷。
二、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每个创业企业都会面临商标保护专利保护问题,也是大家不太明白的地方,下面以商标保护为例子,和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
三、时间:宜早不宜晚
我们国家在商标保护方面采取的是“在先注册”保护原则,因此有“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说法,确定产品名称后应即刻着手商标查询和申请,而不是等到产品上线之后,以便抢占先机。
四、内容和类别:核心字段和类别及延伸
核心字段,即名称中区别于其他产品的具有显著性的部分作为主商标是一定要保护的(首先是文字,如果 Logo 带有图形可以申请文字与图形的组合)。
核心类别,即项目的主营业务所在商标类别,是首先要进行申请的。
另外,如果创始人已对项目有未来的长期规划,建议在申请时进行适当延伸:
内容上的纵向延伸:可以考虑未来产品的上下游发展,是否会有子品牌的产生。
五、方式:找代理机构和律所做咨询
在商标申请前,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所就拟申请的商标做咨询和检索,了解你申请商标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及是否有其他人已经在该类别注册了相同或近似商标(跨境业务的也需要做境外检索)。
如果拟注册商标已被第三方注册,应及时考虑是否更换相关商标,或者考虑从第三方购买该商标(早期购买的价格一般比后续产品已有一定知名度后的购买更有优势)。
六、如何应对恶意抢注行为:有法可依
因为《商标法》中有大量条款,如第十五条、三十二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等,均规定对于恶意抢注的商标,权利人可以在初审公告期内提起异议申请,或在该商标被注册后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但上述救济途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
拥有在先权利或者在先使用该商标并已获得一定影响力;
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恶意)抢注。
上述要件中“在先权利”指在对方申请日前针对所申请的商标标识享有包括著作权、商号权或姓名权等在先权利。
“已有一定影响力”主要是通过宣传途径和效果进行判断,如广告,用户,商业合作伙伴等,且具有一定主观性,一般创业企业早期可能会比较难被认定满足该条件。
而“不正当手段”主要是判断对方是否有恶意,例如如果是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话,那么就比较容易认定。但是在创业企业可能出现的如 BP 外流等原因导致被抢注的,举证起来存在一定困难。
此外很多情况下,权利人除了需证明自身的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外,还需证明对方由于此种影响力应当知晓该权利的在先使用等才能判断对方的恶意,此类举证也非易事。
综合来看,为了避免后续维权困难及成本过高,建议大家提前安排商标检索及注册,同时注意相关信息的保密。毕竟与成功地打赢一个异议或者无效宣告案件相比较,无论是时间成本还是金钱成本,商标的检索和注册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几乎算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创业维艰,希望上述有关于创业初期知识产权保护的介绍能够对创业路上的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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